產品授權合約書 - Mail2000 郵件快遞 1.0 測試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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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說明
及本產品授權合約書
Mail2000 郵件快遞 1.0 測試版產品授權合約書 本軟體使用者授權合約(以下簡稱「授權合約」)是一份貴用戶與「網擎」就網擎之軟體產品,其中包括電腦軟體、相關之媒介物、書面資料以及可能包括的「線上」或電子文件(以下稱「軟體產品」)間所合法成立之協議。 貴用戶於下載、安裝、拷貝或以其他方式使用「軟體產品」,即表示同意接受本「授權合約」條款之拘束。若貴用戶不同意本「授權合約」之條款,請勿開始使用本「軟體產品」。 本「軟體產品」專屬網擎所有,受著作權法、國際著作權條約以及其它智慧財產之法律及條約之保護,因此貴用戶不得複製本「軟體產品」和附隨之使用手冊及其他各項資料,並不得利用任何方法以取得、使用本「軟體產品」之程式原始碼、文字資料、圖形、影像、音樂和音效檔案。本「軟體產品」僅係授權使用,而非販售賣斷。 1. 授權 本「授權合約」授予貴用戶下列權利與限制: 網擎授權貴用戶於單一電腦上安裝使用「軟體產品」及合理使用的拷貝軟體。 本「軟體產品」為測試版僅供個人使用,不得使用本「軟體產品」進行任何商業行為。 2. 貴用戶義務 貴用戶應保留所有「軟體產品」拷貝上之著作權標示。 貴用戶不得就「軟體產品」進行還原工程 (reverse engineer)、解編 (decompile)或反向組譯 (disassemble),但若所適用之準據法文禁止上述限制,則不在此限。 貴用戶不得將「軟體產品」之拷貝散佈予他人。 貴用戶不得出租或出借「軟體產品」。 貴用戶不得將本「授權合約」所享有之一切權利轉讓予他人。 貴用戶必須遵守所有使用「軟體產品」之相關法律。 3. 著作權 凡與「軟體產品」及其拷貝有關之所有權與著作權均屬「網擎」或其供應商所有。凡與因透過「軟體產品」而存取之資料內容之所有權以及智慧財產權,均屬各該資料之所有權人,並受相關著作權或其他智慧財產權法與條約之保護。本「授權合約」並不授權貴用戶就該等資料之內容享有使用之權利。 4. 終止 若貴用戶未能遵守本「授權合約」之條款或條件,則「網擎」得終止本「授權合約」。屆時貴用戶必須銷毀所有「軟體產品」之拷貝。 5. 產品保固 本「軟體產品」為測試版,不提供任何軟體錯誤修正服務及維護。 6. 瑕疵擔保之範圍 貴用戶因使用「軟體產品」所產生之風險由貴用戶自負。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「網擎」及其供應商不承擔任何瑕疵擔保責任與條件,不論其為明示或默示者,其中包括(但不限於)適售性、適合某特定用途以及不侵害他人權益之默示擔保責任。 7. 就衍生性損害不負賠償責任 在相關法律所允許之最大範圍內,「網擎」或其供應商對於貴用戶因使用或不能使用「軟體產品」而遭受之衍生性損害(包括,但不限於營業利益之損失、營業中斷、營業資訊之損失或其他金錢損失)不負任何損害賠償責任。此項規定不因貴用戶事先告知「網擎」或其供應商,該損害發生之可能性而有所不同。 8. 合意管轄 本「授權合約」受到中華民國法律所管制,在不與法律牴觸的原則下發生效力。貴用戶同意以中華民國台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,以解決任何因本「授權合約」所引發的爭議。 9. 其他 本「軟體產品」的「授權合約」中有任何項目不具法律效力而不可強制執行時,將不影響其他項目之法律效力。貴用戶同意在訂單、其他書面通知或由貴用戶發出的文件中,所註明之任何與軟體授權相關的修改條款或其他條款於此皆無效。 修訂日期: September Ninth, 2007